烈士子女,加10分計入總分。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加10分計入總分。
5.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加3分。
申請中學校長實名推薦考生需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單獨招生”專欄下載《無錫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中學校長實名推薦書》填寫并確認后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于3月20日前通過EMS寄至學校招生與就業處。學校考試報到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核。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將材料送至無錫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處(無錫錢胡路809號)。
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免文化考試、加分情況,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一周且無異議后執行。
上述優錄政策如與上級文件有抵觸,以省招委會批準的我省招生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