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會有很多考生對成績不滿意,復讀一直是高考中不可避免的話題。但每年高考情況都在發生變化,不能復讀的消息層出不窮。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西藏高考復讀的政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西藏省并沒有取消高考復讀,目前并沒有任何關于不能復讀的消息。
但確實有很多地方,已經不允許公辦高中招收復讀生,如四川、福建、貴州、云南等地。
因此各位同學在考慮復讀前,一定要提前了解相關政策,以及在尋找復讀學校時一定要仔細挑選,畢竟民辦的學校中實力、風氣都魚龍混雜。
深化統一高考考試科目改革
調整統一高考科目。從2021年起,西藏自治區統一高考科目為:執行A類課程計劃的考生,統一高考科目為漢語文、藏語文、數學、外語4門,漢語文和藏語文各按50%計入總分,以語文科目成績呈現;執行B類課程計劃的考生,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不分文理科。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
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深化外語考試改革。外語科目考試包括筆試和聽力測試,引導外語教學注重應用能力的培養。高中學生最多可參加兩次外語考試,可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改革統一高考招生錄取模式
1.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構成。從2021年起,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成績和學生自主選擇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3門科目成績構成,作為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基本依據。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總分滿分為66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70分。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分。合格性考試成績分“合格”“不合格”,等級性考試成績以等第方式呈現。考生在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學科中自主選擇3門科目參加等級性考試,由等第成績轉換為相應的分值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區外借讀的學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在就讀省份參加,成績按規范程序予以認定,等級性考試須參加自治區的考試。等級性考試等第成績轉換方式另行規定。,內地西藏班學生按就讀省份的規定執行。
3.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科目要求。普通高等學校可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學科專業人才培養的需要,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分學科大類或專業自主提出選考科目范圍,但最多不超過3門。學生滿足其中任何1門,即符合報考條件。對于沒有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學校,學生在報考該校時無科目限制。
對于符合報考條件并達到學校投檔分數線的學生,普通高等學校可分學科大類或專業提出優先錄取的條件。
4.改進高等學校統一錄取模式。考生總成績和錄取分數線公布后填報志愿。積極探索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革,從2017年起,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檔方式,增加普通高等學校與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
成考錄取分數線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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