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是某一批次正式投檔錄取后,部分院校還有缺額計劃。省教育考試院通過官方信息發布臺向社會公布高校招生缺額計劃,并組織達到該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尚未報錄取的考生再次填報志愿的方式。
(一)普通文理類。
1.本科提前批。設置首次填報志愿(以下簡稱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選擇高校服從調劑的考生視為服從調劑高校的任何專業安排,下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設1個高校志愿。除省屬公費師范生、省屬公費醫學生、省屬公費農科生外的每個高校志愿均設置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省屬公費師范生、省屬公費醫學生、省屬公費農科生分別設置16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專業志愿由“專業+定向就業市”構成,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可以調劑到報考高校的任何專業及其就業市方向。委培師范生單設投檔單位,“院校+就業市方向”為1個獨立的高校志愿,高校志愿內可填報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省屬公費師范生、省屬公費醫學生、省屬公費農科生、委培師范生均設高校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服從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調劑高校的任何專業及其就業市方向(委培師范生在面試合格市所列計劃內調劑);其他高校服從調劑志愿設軍事、公安、其他3類調劑。
2.自主招生批。設置高校專項計劃和自主招生(含高水藝術團)2類志愿,每類志愿均設1個高校志愿、6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考生所報志愿必須與取得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含高水藝術團)資格的高校一致。取得高校專項計劃和自主招生(含高水藝術團)兩類資格的考生可同時填報此兩類志愿。
3.本科普通批。設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為行志愿。首次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志愿可分別填報12個高校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可填報10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其中,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單獨設立投檔單位,作為12個高校志愿(第二次征集為10個)的組成部分一并填報。
高校服從調劑志愿設置地方農村專項計劃高校、非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公辦高校(公辦高校校企合作與服務外包計劃包含在內,下同)、其他高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公辦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等,下同)3類調劑。
4.專科(高職)提前批。填報1次志愿,設置1個高校志愿、6個專業志愿、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填報直招士官生志愿的考生可填報直招士官生高校調劑志愿。
5.專科(高職)普通批。設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為行志愿,均可填報12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單設投檔單位,填報1次志愿,設置12個高校志愿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12個高校志愿為行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均設置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高職院校專項計劃不設征集志愿。報考高職院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可同時填報專科(高職)其他計劃志愿。
公費專科醫學生單獨設立投檔單位,“院校+就業市方向”即為1個高校志愿。設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為行志愿,均可填報12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服從高校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調劑高校的任何專業和就業市方向。報考公費專科醫學生的考生可同時填報專科(高職)其他計劃志愿,不能兼報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愿。
(二)藝術類。
1.本科提前批。設置首次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除省屬公費藝術師范生外的每個高校志愿均設1個高校志愿、4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省屬公費藝術師范生志愿設置16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專業志愿由“專業+定向就業市”構成,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可以調劑到報考高校的相關專業及其就業市方向。
市級委托培養藝術師范生招生,單設投檔單位,“招生高校+就業市方向”為一個獨立的高校志愿,高校志愿內可填報4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2.本科批A段。
(1)美術類、文學編導類使用統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非統考類別使用聯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實行行志愿,均設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專業類別內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專業類別內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志愿均填報12個高校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填報10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報4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2)非統考專業類別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不實行行志愿。設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填報1個高校志愿、4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3.本科批B段。設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報1個高校志愿、4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4.專科(高職)普通批。設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專業類別內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專業類別內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除使用本校校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外,其他高校及專業(包含統考專業和認可其他本科院校校考成績的專業)的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為行志愿,均可填報12個高校志愿、2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美術類、文學編導類統考專業不能與其他非統考專業混報。藝術類使用本校校考成績的高校和專業實行單一志愿,可填報1個高校志愿、2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使用本校校考成績的高校志愿不能與其他高校的志愿兼報。
(三)體育類。
1.本科提前批。省屬公費體育師范生設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設置16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專業志愿由“專業+定向就業市”構成,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可以調劑到報考高校的相關專業及其就業市方向。
市級委托培養體育師范生招生,單設投檔單位,“招生高校+就業市方向”為一個獨立的高校志愿,高校志愿內可填報4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2.本科普通批。設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為行志愿。首次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志愿均填報12個高校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填報10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報4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3.專科(高職)普通批。設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報12個高校志愿、4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四)高水運動員。
高水運動員單設志愿,設1個高校志愿,不設專業志愿。考生只能填報取得教育部“陽光高考”臺公示合格資格的高校,同時取得多個高校資格的也只能填報1個高校志愿。參加招生院校文化單獨考試且經教育部“陽光高考”臺公示合格的高水運動員考生單獨辦理錄取手續,不需要再填報高水運動員志愿。
(五)春季高考。
考生志愿填報的專業類別須與考生報名和考試的專業類別一致。
1.技能拔尖人才選報的本科高校及專業。設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設置1個高校志愿、4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僅限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示的技能拔尖人才填報,首次志愿考生可按照春季高考本科批院校及專業填報。本科層次各專業類別錄取技能拔尖人才比例不超過本年度該校該專業類別計劃總數的10%。
2.本科普通批。設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為專業類別內行志愿模式,首次志愿和第1次征集志愿可填報12個高校志愿,第2次征集志愿可填報10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報4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3.專科(高職)普通批。設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高校服從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為專業類別內行志愿模式,每次可填報12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報4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技能拔尖人才未達到本科控制分數線的可以填報專科(高職)普通批志愿。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愿單設投檔單位,填報1次志愿,志愿設置為專業類別內行志愿模式,可填報12個高校志愿和高校服從調劑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均設置4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高職院校專項計劃不設征集志愿。報考高職院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可同時填報其他計劃志愿。
(六)招收飛行學員。
軍隊招收飛行學員不填報志愿,在本科提前批投檔之前確定錄取名單。民航招收飛行學員本科設首次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均填報1個高校志愿和1個專業志愿。民航招收飛行員專科只設置首次志愿,可填報1個高校志愿和1個專業志愿。
征集志愿的錄取安排及規則
參加征集志愿的院校主要有兩種:
一是,院校正常投檔時生源不足,導致的缺額;
二是,院校投檔生源充足,但是部分考生因為不服從專業調配,或者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的要求等原因而退檔形成的缺額。
征集志愿一般按照以下三個步驟進行:
一是密切關注填報征集志愿的時間,請考生和家長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關注二次征集志愿的時間安排;
二是及時上網查詢缺額情況及相關公告,登錄教育考試院門戶網或者招考信息網,查看征集志愿公告、查詢缺額院校及專業;
三是按時上網填報并跟蹤結果,大家務必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時間安排表的相關要求,按時填報,并密切跟蹤錄取結果。
山東藥品食品職業學院屬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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