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5月1日起提高至1650元/月,高出省定標準140元
珠海最低工資標準自5月1日起由1380元/月提高至1650元/月,在省規定標準(1510元/月)的基礎上“上浮”了140元。
珠海市促進就業咨詢委員會委員對佳能、長隆、天威飛馬、塞納打印、潤星泰電器、弘明物業等受最低工資標準影響較大的制造業和中小企業的調查,絕大部分人對新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表示認同。
——潤星泰電器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司雖有成本增加的壓力,但深感如不提高,則有招不到人的局面出現;
——佳能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市促進就業咨詢委員會委員喬書志表示“工資標準不提高,就很難吸引到人才”;
——長隆公司表示企業員工工資已遠高于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對該公司影響不大;
——塞納科技、天威飛馬、潤星泰電器等表示已在征求意見階段做好經營成本預算,有的已計劃從3月1日起開始調整,從而為節后在人力資源市場上“搶奪”勞動力提前準備好“籌碼”。
受訪企業表示將會“倒逼”企業轉型升級,從長遠來看,需要通過提高勞動者技能和勞動生產效率,以及加強技術創新來化解用工成本增加帶來的影響。
江門: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到1350元/月
江門從5月1日起調整全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由1130元/月調高到13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由11.1元/小時調高到13.3元/小時。
溫馨提示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這里所稱的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企業與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中依法約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有條件的企業可通過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在新標準基礎上適當提高本單位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企業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如果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由當地人力
新勞動法關于工資支付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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