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17日發布消息,為確保新生兒能夠及時參保,第一時間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于近日聯合有關部門出臺《關于新生兒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通知》,新規表示新生兒落地享醫保。
該通知規定從10月1日起,凡符合浙江省當地參保條件的新生兒,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手續并按標準繳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待遇。
據了解,此前浙江各地的相關政策規定中,普遍設置了待遇等待期,等待期限1-6個月不等,加上新生兒出生到辦理參保手續也需要一個過程,一旦新生兒出生時即罹患重癥,那么這筆費用就無法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如果費用巨大,將給家庭帶來了沉重的負擔。為此,新生兒參保問題引起了相關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浙江專門作出批示,要求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予以研擬解決。
據悉,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相關部門,出臺了該項政策,填補了新生兒出生后的醫保空當期,實現了新生兒醫保待遇享受的無縫對接,從而進一步完善了醫療保障體系,以更好實現“記錄一生、跟蹤一生、服務一生、保障一生”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