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本文高考助手網小編問你介紹關于葫蘆島醫療保險的報銷相關知識。主要包括葫蘆島醫療保險報銷流程、葫蘆島醫療保險報銷比例、葫蘆島醫療保險報銷政策相關信息。
報銷流程
1、辦理人提交報銷單據等材料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并進行申報,該局受理相關材料;
2、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醫保中心當日完成審核,結算,支付工作;
3、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審查材料并批準申請,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單》后,予以報銷。
報銷材料
1、收據原件;
2、住院費用結算單;
3、出院診斷證明;
4、留觀證明或死亡證明復印件;
5、藥品、檢查及治療費用明細、急診留觀需蓋有“急診章”的醫療保險處方或急診科急診處方;
6、社會保障卡、《市醫療保險手冊》;
7、醫院全額結賬證明和單位情況說明等。
報銷比例標準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按照參保人員的類別確定不同的標準。
1、是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2、是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3、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準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