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業大學2016級新生學費及助學貸款獎學金政策
第五章入學復查、收費和資助等事項
第三十四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五條學校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相關規定進行收費管理。新生學費按照《浙江工業大學普通本科學費標準》(浙工大發〔2015〕16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湖南工業大學浙江錄取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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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5-05-16 05:0:17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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