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機關及事業單位會不會增加相應的補助,變相代繳?
蘇培科:既然要并軌,就不要再搞變相補助和變相代繳,否則雙軌制的不公平依然存在。
■難點
可能會使某些地方社保基金形成缺口
實際上,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公務員和全額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他們的養老金納入財政預算,由財政全額撥付;另一類則為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時被納入公益類的事業單位,如高校醫院、科研院所等,作為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財政只負擔其職工的一部分養老金,其他的由單位自籌。后一類則是改革的難點所在。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主任蘇海南認為,全額撥款或者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主要看財政能不能兜底,這些人已經欠繳費很多年了,退休后要動用現收現付養老保險基金的部分錢,可能會使某些地方的社保基金形成缺口。
■觀察
養老保險并軌重在協調利益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一直是公眾關注的焦點。據媒體報道,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公布之日算起,有關養老金并軌,推進時間已經將近7年。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頂層設計,明確提出“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然而,這項改革涉及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切身利益,如果沒有頂層設計和頂層推進,落實中勢必面臨強大阻力。從過去幾年一些省市的改革試點情況看,養老保險制度并軌進展緩慢。究其原因,不在于技術設計問題,而在于利益平衡問題。
一方面,機關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統賬結合的制度,改變單位和個人不繳費的歷史。這項改革的技術設計并不困難,制度參數等也可以通過精算來予以確定。即便是機關事業單位的轉型成本,也可以通過名義賬戶等方式予以解決。
另一方面,機關事業單位改革的關鍵在于避免改革前后養老金待遇差距過大。這并不是說保持機關事業單位當前過高的替代率,而是要形成合理的養老金結構,除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外,還包括職業年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換言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盡管待遇變化不大,但結構應更為合理,各方的權利義務更為對等。如果這一點沒有得到保障,恐怕改革難以推進。改革的關鍵是要打破固化利益格局,在保障合法利益的基礎上加快制度并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