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復議的,應當經黨組會超過半數成員同意后進行。
、形成會議紀要。每次會議均作詳細記錄。對有關重要事項,根據需要由辦公室或承辦科(室)印發會議紀要。以黨組名義上報下發的文電,由黨組書記簽發;書記不在,由臨時主持會議的黨組成員審核簽發。
四、決策重大事項的監督約束制度
、責任制度。
黨組成員都負有了解、參與重大事項決策,貫徹落實黨組會議決議并對決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的責任與義務。黨組成員在參與重大事項決策中,必須自覺執行議事規則,認真思考議題,充分發表意見,積極參與決策,對違反規則進行決策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對決策執行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糾正的意見和建議。
黨組實行集體領導制度。個人無權決定由集體決定的重大問題。無權改變黨組的集體決定。黨組一經作出決議,黨組成員必須帶頭認真貫徹執行,按照各自職責抓好落實,即使對黨組會決議有不同意見或在執行中發現新的情況或問題,除在會上提出討論重新作出決定外,不得有任何與決議相違背的言行。保留的不同意見可向上級組織報告。,
達州養犬管理條例最新2025
時間:2024-02-26 07:0:12廣安養犬管理條例最新2025
時間:2024-02-26 06:0:14宜賓養犬管理條例最新2025
時間:2024-02-26 06:0:23南充養犬管理條例最新2025
時間:2024-02-26 0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