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年度內,企業享受的穩崗補貼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穩崗補貼政策按國家規定執行到2020年底。
四、實施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失業保險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書面申請穩崗補貼,并提供《四川省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報審核表》、營業執照復印件、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的證明材料等資料。企業在同一年度內書面申請一次穩崗補貼;符合條件的,可在6月30日前提出申請。
(二)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發改、經信等行業主管部門按規定對企業類型進行認定后,對申請穩崗補貼企業的基本條件、補貼金額進行審定。
(三)確定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后,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在門戶網站和企業內公示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的,財政部門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定的企業名單和補貼數額,按失業保險基金撥付程序及時劃撥補貼資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收到財政部門撥付的補貼資金后,及時將補貼資金一次性劃入企業賬戶。
(五)企業按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補貼資金落實情況和職工隊伍穩定情況。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是產業結構調整優化過程中一項重要政策,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及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發改、經信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嚴格把關,及時兌現政策,并督促企業采取有效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維護社會穩定。
(二)加強基金監管。各地要在確保按時足額兌現各項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下,統籌考慮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按照“突出重點、總量控制、嚴格把握、動態管理”的原則,將穩崗補貼支出納入失業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合理制定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計劃,加強監管,公開透明,規范運作,切實保證失業保險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續。
(三)加強跟蹤監測。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納入失業動態監測范圍,動態掌握企業崗位變化和職工隊伍穩定情況,定期分析穩崗補貼政策效果。財政部門要對轄區內失業動態監測工作給予必要經費保障。
各地實施辦法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備案。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
省本級參保企業的穩崗補貼實施辦法參照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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