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人社專發〔2014〕17號),將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45%,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提高到6%-10%。根據《關于印發〈上海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類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標準〉的通知》(滬人社專發〔2014〕16號),將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類事業單位的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45%,并可設1個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
(三)完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收入增長機制。完善本市“三支一扶”、“大學生到村任職”、“大學生服務社區計劃”等大學生基層服務項目的保障機制,逐步建立與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生活待遇增長機制。根據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等指標的增長情況,對月生活待遇標準和政府獎勵標準等進行適時調整。
本意見自3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12月31日。